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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8月3日,陈卫民副局长带队对湿米粉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深入湿米粉类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内湿米粉销售等单位,针对生产环节,认真检查原料进货、生产加工、包装与标签标识、管理制度等各个环节;针对销售环节,认真检查进货查验、销售规范、贮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内容。陈卫民副局长要求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食品安全风险把控工作,保障市民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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