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5〕4号),现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70.58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在具体使用时,根据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按用途填列“221住房保障支出”的下级科目。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好中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建〔2024〕40号)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x
2.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城市危旧房改造).xlsx
3.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租赁住房).xlsx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